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中职联系方式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中职版联系方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7 14:47:00 解决时间:2018-03-25 21:11

满意答案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

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75)88009064/88009063(传真)/88009123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75)88009192/88009090

投诉监督:电话(0575)88009038/88009159

E-mail:zjipcjw@***

学校网址: http://www.***

  ??????????? 2018-03-25 21:11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中职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招生咨询:电话(0575)88009064/88009063(传真)/8800912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75)88009192/88009(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适用中职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招生咨询:电话(0575)88009064/88009063(传真)/8800912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75)88009192/88009(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适用中职录取方式
第二十三条录取方式:根据考生的总分成绩,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足再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额满为止。对无法满足3个专业志愿内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未选择“服从调剂志愿”的,则不予录取;如选择“服从调剂志愿”的,则在未录满的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直到额满为止。(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中职录取方式
第二十三条录取方式:根据考生的总分成绩,以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足再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额满为止。对无法满足3个专业志愿内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未选择“服从调剂志愿”的,则不予录取;如选择“服从调剂志愿”的,则在未录满的其他专业内进行调剂,直到额满为止。(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普高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招生咨询:电话(0575)88009064/88009063(传真)/8800912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75)88009192/88009190(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适用普高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招生咨询:电话(0575)88009064/88009063(传真)/8800912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575)88009192/88009190(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中职面向浙江省中职毕业生“校考单录”自主招生计划共150人。详见下表
第六条2015年面向浙江省中职毕业生“校考单录”自主招生计划共150人。详见下表: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中职)序号报考专业要求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学年)备注1机械类机电一体化技术50三年7500元?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0三年6600元?3数控技术50三年7500元?合计150???(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中职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及《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