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及《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第六条2015年面向浙江省中职毕业生“校考单录”自主招生计划共150人。详见下表:
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表(中职)
序号报考专业要求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学年)备注1机械类机电一体化技术50三年7500元?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0三年6600元?3数控技术50三年7500元?合计150???
第七条符合2015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的浙江省中职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
第八条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8:30―3月16日16:00截止。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网址:zzzs.***),按系统提示要求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确认。经学校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可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中职类)》,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一栏里签上考生的名字。
第九条志愿填报:每位考生按照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计划要求,可填报与自己专业类别对应的3个专业志愿及1个服从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注:专业志愿经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第十条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20日(8:30-16:30)、3月21日(8:30-16:00)。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的材料:
2015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适用中职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