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实施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三条 学校毕业生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校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占地面积551亩,建筑面积近24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15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411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方向)学制计划数招生生源备注投资与理财320普高-文理 旅游管理320普高-文理 旅游管理320中职-旅游服务类 应用电子技术348普高-理科 应用电子技术(智能电子产品方向)348中职-电工电子类 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与开发方向)320普高-理科 环境艺术设计335普高-文理 建筑工程技术330普高-理科 影视动画(微电影电视广告方向)315普高-文理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影视动画(微电影电视广告方向)315中职-工艺美术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应用英语(商务方向)37中职-外贸类 应用英语(商务方向)33中职-商业类 应用日语(商务方向)325普高-文理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310中职-外贸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330普高-理科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 机电一体化技术345普高-理科 工业设计320普高-文理
备注:1、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专业采用"1+2"教学模式,学生第二学年起在我校产学研基地就读。
2、模具设计与制造和影视动画(微电影电视广告方向)专业系我校与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合作培养专业,实施双方共同制订的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双方课程体系的对接和教学资源的共享,第1-4学期及第6学期授课地点为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5学期授课地点为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国家政策变化除外)。赴台学习期间学生承担来回交通费、签证费、个人生活费,其余由学校承担。
第七条 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5%比例(不超过原计划数)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八条 符合2015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4、普通高中学生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或物理(文科选历史,理科选物理)四门科目中少3个C等及以上者。
第九条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自主招生专业,报名后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10元。
第十条 测试由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组成,综合素质测试由专业测试项和素质特长项组成。
2015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