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高不超过20分。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备注1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省级一等奖2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竞赛省级二等奖18分省级三等奖15分2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省级(含)及以上20分限各教育主管部门评选地(市)级(含)及以上15分3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限各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团体项目仅限主力队员)4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国家一级20分限各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国家二级15分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限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5分6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文艺等非团体项目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20分限各教育、科技、文化、宣传部门组织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5分7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序列1、2除外),在相应比赛中获奖,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省级个人前六名或省三等奖(含)及以上20分限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15分8属于《浙江省2015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范围内的职业技能证书高级职业技能证书20分需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备注:团体体育竞赛仅限主力队员(首发队员),需提供比赛组织主管部门提供的正式秩序册名单(盖章)或首发名单(盖章)等材料证明;除体育竞赛外,其他竞赛项目均仅限个人竞赛项目申请。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报名时在线生成后签名),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书的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未提供证书的原件和未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以学校收到邮寄材料为准)
2015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项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