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5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 别应缴学费金额(元)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800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8000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1000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65000(全程)项目管理25000(全程)旅游管理硕士50000(全程)公共管理硕士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高12000元,低8000元,100%覆盖。已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可同时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奖。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即:研究生科研助理(简称“助研”)、研究生教学助理(简称“助教”)和研究生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合称“三助”。学校鼓励研究生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学校资助。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政策的执行以学校文件为准;政策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2015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 别应缴学费金额(元)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8000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8000会计、审计、金融、法律硕士1000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65000(全程)项目管理25000(全程)旅游管理硕士50000(全程)公共管理硕士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100%覆盖,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学年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高12000元,低8000元,100%覆盖。已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可同时参与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奖。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即:研究生科研助理(简称“助研”)、研究生教学助理(简称“助教”)和研究生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合称“三助”。学校鼓励研究生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学校资助。
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政策的执行以学校文件为准;政策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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