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
三位一体是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相关科目总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选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中每科满分20分,满分共计10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A C 成绩折算基数20181612
2、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满分为100分。
3、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三类科目组考试。
(二)录取
1、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科学类”、“技术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语言与文学类”、“人文与社会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5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