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高考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特指“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件指出“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政策”。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对少数民族考生一直实行的是地方性加分政策,即报考普通高校加3分投档,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加10分投档。
鉴于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信息已经采集完成,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和周边省份的调整情况,按照五部委关于地方性加分政策“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规定,为平稳过渡,我省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调整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即从2016年起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民族考生预科班的录取政策不变,即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预科班,省控线上院校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降分幅度不超过本二线下40分。
2015年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为什么从起,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