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5〕3号文件要求,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初审。
2.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强计划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将于2015年6月3日前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考生申请资格。
3.考核
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测试时间:6月13日-14日,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4.资格认定及优惠政策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高可获得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组确定。认定结果将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015年浙江大学自强选拔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