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
获得我校认定的学生,必须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的考生,可以给予保送。其他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男女田径、男女网球、男子篮球、女子排球:被认定具有一级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由浙江大学组织的文化课考试,通过考试并合格者方可认定入围、录取。
(2)男女田径、男女网球、男子篮球、女子排球:被认定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据测试情况,录取条件为二档:
a.当其高考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低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其中浙江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第二批分数线75%予以录取)。
b.当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3)女子篮球、男子排球:被认定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当其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2015年浙江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和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