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考虑以下几种情况:1.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残或患重大疾病;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除去具有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涉农专业学生)的10%确定。
2015年珠海市工贸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