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依赖申请人提供内容真实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评估。择优选拔是本院基本的录取政策,本院鼓励申请人提供能够证明他(她)才能出众的材料。
(2)申请人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3)申请人需参加本院组织的入学考试,包括:英语听力、法律分析(英文作答)和面试,考试成绩权重分别为:英语听力占20%,法律分析占50%,面试占30%。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英语听力:母语为英语在英语国家完成本科教育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7分,或托福(TOEFL)考试成绩不低于100分
(5)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免试法律分析:具有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学位,且从事法律职业满两年。(6)本院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入学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录取。
(7)学校不调学生户口和档案,不进行毕业派遣。
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欧洲国际法学硕士招生简章中国大陆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