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于2015年5月10日前向我校外事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外国学者来华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份;
(二)后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三)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四)本人护照复印件1份(个人信息页);
(五)用中文撰写的1000字左右个人工作及学术经历陈述(含研究计划);
(六)近期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上述(二)至(四)证明材料的原件须在复审时出示。
2015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申请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