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2015年7月12日—15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5日-10月24日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期内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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