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国防生志愿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地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体检、面试和政审。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表提前批次(零批次)中填报中国人民大学国防生志愿。
2.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国防生招生计划对已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中国人民大学、武警部队驻中国人民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及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制定的《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国防生报考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