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功,同时兼顾考生的气质、形体等综合素质。
1.初试
根据我校在该省份的分项目招生计划,从声乐、器乐、舞蹈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任选一首曲目进行考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由我校音乐学专业测试领导小组于复试当天(初试结束后第二天)早晨八点前在考点指定位置公布。
2.复试
凡取得我校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采用录音录像方式。
(1)科目一: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给定的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科目二: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备考曲目2首,评委指定其中1首。
(3)科目三:从声乐、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与主试科目不同的项目展示。
其中声乐的考试时间为4分钟,器乐和舞蹈的考试时间为5分钟,演奏超时的,评委可要求考生结束考试或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声乐考试考点统一安排伴奏,考生自备乐谱。器乐为背谱演奏。
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总评成绩为: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2+(科目三成绩-60)×50%,总评成绩满分为320分。
3.考试时间
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音乐学考核内容与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