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体检要求。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具体报考要求请研招办咨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可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六)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研招办和导师说明,并出具相关书面材料。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