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5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资格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浙江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投档的资格生高考数学和理综成绩加权,并将加权后高考总分、我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5:4: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公式如下:
其中:我校测试满分为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等级为A者换算为100分,每减少一个A,减5分。
3、我校按资格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单项(以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加权后高考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序)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先后顺序。综合评价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2015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