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或享受当地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四)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五)学生本人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给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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