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创先争优助学金申请表》。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和所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定,并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核推荐名单,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四)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2015年中国计量学院创先争优助学金评定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