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拟录取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博士入学考试初试基本要求。初试基本要求将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n)发布。
2.各复试考核小组根据复试中考生的综合情况,给出“建议录取”或“建议不予录取”等意见。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考核意见为“建议不予录取”者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达到初试基本要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所报导师,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计划指标数及初、复试整体情况,终确定“同意录取”或“不同意录取”。
7.各学部(直属学院)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无异议,不予录取。
8.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本年度考试的考生不能录取。试卷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度入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9.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予录取。
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须在复试确认时提交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高教处)审查通过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职考生还需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拟录取的该类考生还需签署“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11.定向就业研究生(含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考生),须在录取前签署定向协议书,并交至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生录取公示和监督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