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学习、无固定收入)研究生均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每年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人,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三助一辅”岗位酬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是为了研究生在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同时资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1)助研岗位。研究生承担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科技开发、专业设计和调研等工作。酬金标准为每月500元/人,酬金由项目负责人支付。
(2)助教岗位。研究生承担本科、研究生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课等教学工作。酬金标准为每月500元/人,酬金由学校负责支付。
(3)助管岗位。研究生承担教学管理部门的辅助管理工作,酬金标准为每月500元/人,酬金由学校负责支付。
(4)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承担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处理学习上和生活上遇到的问题。酬金标准为每月500元/人,酬金由学校负责支付。
3.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学校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其他助学方式
对于研究生家庭突发变故和突发疾病等原因所引发的经济困难状况,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减免学费或临时性帮扶等措施,以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