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年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0元/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授予比例根据当年吉林省下发指标执行,奖金于每年评选后一次性发放。
2.研究生校级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校级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投身科研、学习勤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遵纪守法、关心他人综合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凡是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校级优秀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优秀奖学金的等级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30%。
3.研究生校级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校级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期间某一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研究生校级单项奖学金分别是:学术创新奖、学术活动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团)员。单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个单项500—800元,研究生校级单项奖学金设置随当年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情况而变动。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在教育收费制度下顺利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起,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老生不实行该政策。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人,获得比例100%;硕士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获得比例7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于每年评选后一次性发放。
2015年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