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实施。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本次复试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学院可根据本实施办法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全面负责。
3.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2015年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