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面试、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一周后确定录取结果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单。可兼报高中、职业中专。
2、已录取学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30天。试读期满符合就读要求者,给予注册学籍,享受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和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3、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通讯地址: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宝鑫路10号邮编:255088
乘车路线:从淄博公交东站乘8路或者76路公交车至四宝山站(尚庄村)下车即到
招生电话:0533-786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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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主任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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