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研究生院 何兆红 联系电话:0351-3920329
研究生院
2015-3-15
附件一: 研究生导师基本职责和要求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及我校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高度负责、严格要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校、院两级领导下,积极做好指导研究生思想、学习、科研、学籍、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工作。
3.积极参与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按时制定每学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各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4.积极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授课职责
5.积极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术范围,经常性的为研究生举行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为研究生举办学科前沿讲座。
6.指导研究生确定论文选题和进行科学研究,并按要求时间组织研究生开题。帮助研究生把握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事求是对论文质量做评价意见,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7.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论文研究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如导师指导小组、科研项目、经费,必备的研究手段等。
8.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和筛选工作。对经教育无效且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要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告,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由研究生院做出终处理。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研究生的宣传与选拔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就业指导工作。
10.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研究工作,不断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编撰研究生教材。
11.积极承担学校学科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本科教学、科研等到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1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求导师承担起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立德树人,做研究生的人生导师。定期与研究生保持联系,了解其思想状况、心理状态、学业进展情况,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危急突发意外情况的调查处理、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工作。
附件二:导师考核汇总表
导师考核汇总表
学院名称导师工号导师姓名性别考核结果符合学院考核条件情况
注: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具备研究生招生资格。
2015年中北大学开展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