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调档;
2、符合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及参与专业的选择。
2015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调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