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奖等,年发放金额近600万元;
(二)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50万元。
(三)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资,学生就读的中学确定贷款申请资格,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代理放款的信用助学贷款。录取的新生,并获得生源地贷款资格的学生,持生源地贷款所需的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2015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内奖、助、贷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