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2015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内监督和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