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招生人数为75人,学费2.7万元/3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经过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现场确认、初试等环节。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该表为现场确认时打印,请妥善保管)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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