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型招 收 专 业学制学费万元/学年各专业录取原则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 4 按云南省发改委2015 年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类各专业舞蹈学(师范类)本科4 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本科4 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本科4 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戏剧类各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4 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4 按云南省发改委2015 年核定的新标准执行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电影编导(影视编导)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电视类各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专业传媒录音艺术(录音工程、音响导演、电脑音乐制作)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类各数字媒体艺术本科4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专业 美术学(师范类)本科4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绘画本科4 美术雕塑本科4动画本科4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本科4类各专业环境设计本科4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4 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本科4
注:1.两所学校相同专业实行联考,成绩共用,各校分别确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填报不
同学校的不同专业。
2. 两校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各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 云南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4. 建筑学(建筑设计)本科专业文化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
5.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6.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7.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