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毕业生招生办法及经费补助
1、初中毕业生招生办法:
(1)召开宜良县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下达招生任务和技能培训任务;
(2)各片区对校点初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负责指导学生预报名和填报志愿;
(3)各校点组织学生预报名,职中招生负责人对报名学生和家长进行单独动员;
(4)组织有意向到职中就读的毕业生到指定校点进行技能培训;
(5)挑选我校在校生进行培训,参与对预报名学生进行动员、发送录取通知书;
(6)由职中招生人员和校点班主任将录取通知书发送到学生手中。
2、经费补助办法:
(1)校内招生人员奖惩按2015年奖惩办法执行;
(2)聘用各校点行政人员和初三年级班主任1-2名(可轮流)对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进行管理,每天给予100元/人的补助;聘请各校点或培训点专业教师进行授课,每个课时给予50元的课时费补助。经费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由职中先行垫付。
(3)由职中根据宜良县教育局文件宜教字﹝2013﹞76号精神,对各校点初三班主任直接进行奖励,经费从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
(二)综合年级升学招生办法及经费补助
1、综合年级升学招生办法:
(1)行政人员跟班负责招生工作;
(2)请优秀毕业生到校进行升学动员;
(3)学校对学生进行升学动员;
(4)学校对家长进行升学动员;
(5)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6)组织毕业考试;
(7)组织职高阶段的教学,并预收一学期学费900元、书费300元。(预收学费待国家免学费资金到位后全额退还学生、书费按实际用书结算);
2、经费补助办法:
(1)校内招生人员奖惩按2015年奖惩办法执行,跟班行政人员的奖惩与班主任相同。
(2)综合年级学生顺利升入高一后,计入各校点完成的招生任务,由职中根据宜良县教育局文件宜教字﹝2013﹞76号精神,对各校点班主任直接进行奖励,经费从技能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
(三)初三、高三分流招生方法及经费补助
初三、高三分流招生工作按原安排开展,奖惩办法按2015年奖惩办法执行。
宜良职业高级中学
2015年1月26日
2015年云南宜良县职业高级中学综合年级升学招生办法及经费补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