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职(高专)院校,各中学、中职学校应及时告知考生按时参加确认,特别是报考两所及以上院校并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应届生由就读学校负责通知考生(根据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名单)按时参加确认,往届生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确认。确认结束后,确认表1份报州(市)招考机构,州(市)招考机构装袋密封后5月20日前送交省招考院招生处;另一份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5年5月4日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印发
附件1:
云南省高职(专科)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重复拟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
同学:
你参加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合格公示院校及专业为:
考号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应(往)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院校专业
请你在以上公示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及专业填入下表,作为今年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院校专业(多选无效)。
院校专业 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确认时间: 年 月 日考生签名:
县(区)招考办(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打印数据省招考院下发至州(市)招考机构,州(市)招考机构下发考生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县(区)招考机构负责打印使用。
2015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志愿确认须参加确认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