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
(二)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考生可于2月26日至2月27日向报考单位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
(三)全国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申请由招生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成绩核查;学校自命题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招生单位组织进行成绩核查。
(四)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认真核查并形成终评判结果,由招生单位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云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绩复核期间联系方式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5年2月2日
2015年云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绩复核期间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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