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分定向生源地,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即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中考成绩等级)分定向生源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后一名有多个相同成绩的考生,则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有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如定向县(市、区)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可在扩大到本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本市范围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定向县(市、区),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录取。
七、相关政策介绍和报名表下载
具体政策和报名表请登陆我校招生服务网(http://www.***)查询和下载。
(二)签订协议
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
1.《关于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桂教师范〔2013〕19 号
2.《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5〕21号)
3.《广西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登记表》
2015年玉林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