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时间:2月26—28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查分要求:考生须向我校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
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省考试院,由省考试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处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5—3201239
联系人:彭老师
宜春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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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