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低学分,即可毕业。
(2)毕业时颁发经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3)本科考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可以授予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具体合作高校、各层次专业、费用、报名所需资料等请见附件:2015年秋季招生信息汇总
报名咨询地址: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部(综合办公楼一楼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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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专本科学历教育宜宾学习中心秋季招生免统考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