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在参加复试时,考生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和与其填写内容一致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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