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且进行认定合格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综合复试成绩只评定不合格和合格二个等级。
对口高职考生的综合复试采用现场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的基本技能。
3.学院根据所有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对口高职各类成绩总分控制线。 4.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小组择优提出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5.除以上择优录取方式外,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认定合格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省级一等奖以上的中职报名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查和复试合格后可实行认定合格录取。
6.由学院招生小组,依据认定合格录取考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政策的考生提出参加复试名单,经认定合格录取综合复试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上网公示。
7.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8.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认定合格录取综合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