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除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5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以后,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或http://pgbm.***)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答: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5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以后,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或http://pgbm.***)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4.2015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5.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4)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高中会考的成绩证明;(5)随迁子女考生须出具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4)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高中会考的成绩证明;(5)随迁子女考生须出具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6.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高考报名流程见下图:
答:高考报名流程见下图: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内容。考生须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如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号、考生评语、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内容。考生须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如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应仔细校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照片、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县(市、区)、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办法: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照片、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县(市、区)、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办法: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什么?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选修科目组代码;第9-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体检时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选修科目组代码;第9-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体检时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生在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卷以及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答: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及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缺考或未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也不得视为D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及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缺考或未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也不得视为D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15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统一录取批次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②对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③对往年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15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的测试:①不符合统一录取批次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②对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应届毕业生;③对往年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4日,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详见第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必须满足的条件(具体详见第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 、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 、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2015年徐州医学院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