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一)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28日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28日。
(三)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复试工作在录取2015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四)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五)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六)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如果生源充足,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九)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十)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一)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十一)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考生可查看《西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附件1),了解接收推免生情况相关信息。
(二)按国家统一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依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研究生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藏财综字【2014】44号)文件执行),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新生应根据学校规定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处提供书面申请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91)6338411。请各位考生关注学校及研究生处网页了解相关信息。学校网址:http://www.***.cn/news/article_38_57_0.html;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cn/。
附件1 西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院(部)代码院(部)名称院(部)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研究方向名称研究方向拟接收推免生人数001文学院13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5西藏地方古代史1西藏地方近现代史1西藏民俗1西藏宗教史1西藏文化史1050105中国古代文学3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1唐宋文学1民(藏)汉文学1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5藏语言文字研究1藏文学研究2汉藏翻译研究1因明与宗印研究1002艺术学院3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1藏族音乐1130200音乐与舞蹈学2西藏民间音乐2003理学院20040102课程与教学论5数学4物理1045104学科教学(数学)5数学5045105学科教学(物理)1物理1045106学科教学(化学)1化学1045110学科教学(地理)1地理1071001植物学2高原植物生物多样性2071002动物学1西藏动物多样性及其相关研究1071011生物物理学2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1太阳紫外线与人体产生维生素D1071300生态学2高原生态与环境安全2005医学院5071003生理学1低氧生理1071005微生物学1抗微生物藏药研究1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2藏族高原适应不全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子机制研究1干细胞性质与应用1071001植物学1藏药特色药用资源的保护1006经济与管理学院15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10民族地区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3民族地区旅游经济与管理2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3民族地区生态经济发展2120401行政管理5民族地区政府经济与管理1民族地区政府治理体系建设1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1民族地区行政文化研究与公务员制度建设1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1007政法学院40304Z1民族法学 4民族地方法治建设4008师范学院2040101教育学原理1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研究1040106高等教育学1高等教育原理1009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6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1中国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1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实践10401Z2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3少年儿童组织基本理论与实践1少年儿童组织管理队伍建设1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1011财经学院4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4财政学4012藏文信息技术研究中心11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2智能信息与嵌入式系统1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1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2模式识别1数据挖掘1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7自然语言处理3藏文信息处理技术4
附件1 西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院(部)代码院(部)名称院(部)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研究方向名称研究方向拟接收推免生人数001文学院13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5西藏地方古代史1西藏地方近现代史1西藏民俗1西藏宗教史1西藏文化史1050105中国古代文学3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1唐宋文学1民(藏)汉文学1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5藏语言文字研究1藏文学研究2汉藏翻译研究1因明与宗印研究1002艺术学院3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1藏族音乐1130200音乐与舞蹈学2西藏民间音乐2003理学院20040102课程与教学论5数学4物理1045104学科教学(数学)5数学5045105学科教学(物理)1物理1045106学科教学(化学)1化学1045110学科教学(地理)1地理1071001植物学2高原植物生物多样性2071002动物学1西藏动物多样性及其相关研究1071011生物物理学2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1太阳紫外线与人体产生维生素D1071300生态学2高原生态与环境安全2005医学院5071003生理学1低氧生理1071005微生物学1抗微生物藏药研究1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2藏族高原适应不全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子机制研究1干细胞性质与应用1071001植物学1藏药特色药用资源的保护1006经济与管理学院15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10民族地区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3民族地区旅游经济与管理2民族地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3民族地区生态经济发展2120401行政管理5民族地区政府经济与管理1民族地区政府治理体系建设1民族地区公共事业管理1民族地区行政文化研究与公务员制度建设1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1007政法学院40304Z1民族法学 4民族地方法治建设4008师范学院2040101教育学原理1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研究1040106高等教育学1高等教育原理1009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6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3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1中国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1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实践10401Z2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3少年儿童组织基本理论与实践1少年儿童组织管理队伍建设1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1011财经学院4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4财政学4012藏文信息技术研究中心11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2智能信息与嵌入式系统1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1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2模式识别1数据挖掘1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7自然语言处理3藏文信息处理技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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