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外地市考生及带队教师报销车费,学校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外地市考生及带队教师报销车费,学校统一安排免费住宿。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三)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普通高中生源考生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分别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二)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或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职业能力测试的免试,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加分条件5分,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加分=150+150+5=305(分)。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监督电话:0373-3720888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就必须完成。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2015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