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6000元/生/年。
2.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符合标准的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综合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次/生。
4.入校学习期满一年的研究生,成绩优异者可享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标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5.学校提供“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6.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7.临床医学研究生在我校第一、二、三附院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郑州等培养单位进行临床学习和科研期间,根据各地普通消费水平享有500-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和劳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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