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2)招生当年年龄在57岁以下,身心健康,能按要求完成一届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任务。
(3)学术型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科研或临床工作2年以上。专业学位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导师招生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全日制博士毕业、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15年新乡医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及招生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