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类专业引领和扎实训练,所培养的历届学生各项基本功扎实、幼教技能过硬,参加省、市技能竞赛多次获奖,尤其一是批批学生通过钢琴、舞蹈、书法等专业较高等级考试。历年来,学生受到用人单位抢聘,多次被评为“湘潭市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先进单位”、“湘潭市职业教育就业先进单位”。
二、2015年招生计划专业名称 中专学制 培养方向 培养目标 招生人数
学前教育 三年 学前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丰富的幼教基础知识和国际特色早教理论,具备职业的幼教能力,拥有高尚师德的高素质实用性婴幼儿教育人才。 200人
艺术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丰富的幼教理论和艺术教学方法,具有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课程教学能力的专业型幼儿艺术教育人才。 150人
双语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熟练掌握学前教育技艺,具有较高英语口语教学水平的,师德高尚的“双语”学前教育人才。 50人
运动教育 培养掌握现代丰富的幼教理论和体育教学方法,具有体育教学能力的专业型幼儿体育教育人才。 50人
备注:在校期间,可通过考试获取以下各类证书:学前教育中专毕业证(修业期满并且成绩合格);艺术类等级证书(如:钢琴、声乐、舞蹈、美术、书法等);文化类等级证书(如:全国英语、全国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毕业后,可直接就业,亦可升学:通过,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或者参加对口高考,升入大学继续升造。
三、管理方式及收费标准
1.封闭式管理:学校对学生实行寄宿制封闭式管理,饮食起居、早晚自习均由专任教师(班主任)全天候跟踪管理,周末可申请留校。
2.收费内容及标准:
(1)学费:农村户籍学生,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免学费资助;城镇户籍学生,按市物价局等三局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
(2)课本费:200元/期(按实结算)。
(3)住宿费:300元/期(普房)、380元/期(公寓)。
(4)伙食费:约1500元/期。
四、报读指引
1.报名条件:志愿从事幼儿教育;年龄20岁以内;身高:女1.50米以上、男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表达能力强;初中或高中毕业且中考成绩优良者,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可直接来校报名,也可通过我校招生联系人报名。
3.录取办法:
(1)报名者必须参加我校5月31日组织的面试复试。
(2)我校招办根据面试复试结果,综合考虑,择优预录。
(3)预录者,按缴纳第一年费用先后顺序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电话
0731-
2015年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师范学校幼师新生招生办学成就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