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进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 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8:30-17:3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选择西南政法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请于上述时间内到我校研招办(渝北校区第五教学楼510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承诺于2015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预报名考生须在10月9日至10日期间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否则预报名无效。
3.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接受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其它部门人员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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