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调剂专业复试。
按机会均等的原则,调剂专业复试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在同一时间段实施。
凡经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未拟录取的考生,均可按规定条件申请参加我校调剂专业的复试。
具体程序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布专业空缺,严格按“复试须知”通知的时间、程序,由考生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专业复试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进入调剂专业复试。未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同意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专业复试。
(二)凡报考我校法学(0301)专业,初试分数为335分以上(含335分),且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本科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复试,专业代码:035102。
我校将根据招生缺额情况及申请调剂复试人数划定终调剂复试的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专业复试录取。
(四)法律硕士联考考生不得参加调剂专业复试录取。
(五)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以及金融专业硕士接受外校调剂生。
2015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复试按下列规定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