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
学校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于2015年4月25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2、复试
(1)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报考建筑学院考生须加试徒手画。
(2)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照复试总分排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资格。
总分=笔试成绩+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2)
(3)专业安排办法:
①按总分排序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按当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位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又不服从专业调配,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注:茅以升学院、建筑学院和利兹学院相关专业不接收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
②专业安排结果于2015年6月22日前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自主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