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专家委员参与实施。
2.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考生申诉和社会监督。
3. 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015年西南大学自主运行与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