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各项目的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各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
(二)同意与我校签订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三)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体检合格。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少数经我校专家考评组认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我校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录取。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能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30%。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经我校专家考评组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考评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核,被我校认定文化考核成绩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者,由本人申请、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能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的20%。
(五)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予以录取,原则上安排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设置的本一批专业就读。
2015年西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