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教育部教学[2003]17号文件规定:从招收2004年博士研究生起,取消考生报考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规定,但现为委托培养的应届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学费为6万,论文期间相关费用为2万。
注:(1)初试外国语考试中不含听力测试。
(2)复试科目请向教育学部咨询。
(3)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招办。
(4)教育学部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及科研、学术成果等综合信息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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